当前位置:
首页 >> 时事与政策 >> 政策 >> 正文

自贸区立法破解“瓶颈”激发市场活力

2014年08月04日 00:00  点击:[]

2014年08月01日 15:37
来源:新民晚报

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801/12844699_0.shtml

8月1日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这是国内首部自贸区地方立法,期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只要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在条例的酝酿过程中,一些“瓶颈问题”备受关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审议”的复函显示,这些“瓶颈问题”的化解已渐次明朗。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在28平方公里内,自贸区的土地利用,如何兼顾集约利用率、灵活性和国有资产不流失,满足产业功能发展的“空间需求”?

事实上,自打自贸区挂牌后,自贸区管委会就委托市规划院启动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性规划》的研究编制,做这个编制,目的就在于:满足自贸区产业功能对于空间的各种不同需求,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经历了多轮研讨,规划编制提出了突破传统思维的新理念——以提高自贸区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满足土地利用需求为导向——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和功能,促进自贸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转型,最大程度地满足自贸区产业功能发展的“空间需求”。

目前,规划方案正在加紧深化。同时,自贸区管委会委托市地调院研究制定与创新规划编制理念相配套的土地管理制度,针对自贸区内需求较明显的综合用地和土地二次开发问题,多次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协商,积极探索如何兼顾土地的集约利用率、灵活性和国有资产不流失。

有效控制商务成本

自贸区挂牌以来,区内各种制度的创新、试验,激发了大量企业前来投资的热潮,引起区内部分资源一定幅度的价格上升。

如何既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突破产业联动的障碍,有效控制商务成本?自贸区管委会推出系列措施——

■ 加强对区内国有开发公司持有的物业资源的价格管理,以及对区内房租水平的窗口指导。

■ 研究自贸区产业规划,制定自贸区土地流转、转性等政策,做好自贸区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

■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区内企业注册地管理的专项规定。目前,自贸区与临港地区、森兰地区正积极推进文化创意、进口商品直销等平台的对接。

审慎开放资本市场

自贸区,如何审慎地开放资本市场?

事实上,风险可控——这是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第一前提。

保持风险可控,一种措施就是通过做好压力测试,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出现;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也要坚持稳步推进、确保风险可控。

那么,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框架又如何设计?

首先,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根本目标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相关细则的设计都遵循风险可控的第一前提。比如,跨境人民币借款,企业要根据实缴资本为基础来进行借款,并且借款只能用于境外或区内,不能用于二级市场投资和委托贷款,这一细则用额度和用途这“两把锁”将套利者拦在门外。

其次,最受外界关注的自由贸易账户设立和分账核算管理的思路,也是为了应对资本套利的风险,真正做到资金从一线到二线可以“有限渗透”和“高效管住”。目前,监管部门正在为此做大量准备,包括自由贸易账户开设主体的认定、资本监测系统的建立。

此外,区内投资基金的跨境投资流程设计,也在引入托管银行机制,利用商业银行的专业化优势和境外网络,全程跟踪企业资金募集和跨境投资,有效防止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完善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模式管理,是自贸区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之一。

2013版负面清单发布后,自贸区外资准入的政策透明度大大提高,境外投资者投资活跃,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初见成效。

今年7月1日,2014版“负面清单”发布。较之2013版,新版“负面清单”大幅“瘦身”,其中特别管理措施由原来的190条调整为139条,缩减51条,调整率达到26.8%,无论是开放度、透明度,还是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程度,均可圈可点。

此后,市商务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负面清单”,深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境外投资备案管理。

本报记者 姚丽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