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面向全校及社会公开招标2022-2023年度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选题
本次招标课题包括一般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两类。
(一)一般项目
须围绕以下选题方向开展研究,不接收自选课题的申报。
1. 广州打造中国式现代化超大城市的发展韧性研究
2. 新发展格局下广州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研究
3. 新发展格局下广州对外贸易优化提升研究
4. 广州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服务经济中心研究
5. 数字化背景下提升广州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研究
6. 美国对华芯片出口管制对广州半导体产业链的影响和对策研究
7. 广州超大城市健康管理与人口综合服务研究
8. 数字经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二)后期资助项目
基地围绕主攻研究方向每年有计划地资助1-2个后期项目,主要资助对象是专著和教材出版,申报时应已完成80%的书稿并与出版社达成出版意向。
二、投标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成就和丰富的政策研究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实质性承担及组织实施研究工作的能力。本次招标支持本校博士生申报。
2. 课题负责人须是该项目的主要执笔者,并纳入结项成果审定要求。
3. 同一人只能投标一个选题,且不应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选题。
4. 项目接受负责人单独申报和课题组申报。如以课题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保证课题组成员实质性参与研究。
5. 本基地历年资助的各类课题尚未完成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招标课题。
(二)投标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按本《公告》投标,填写《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备案申请表》或《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立项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简洁、规范、清晰。
三、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与结项标准
1. 一般项目的结项成果形式可以为学术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或几种成果形式,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可以申请结项:
(1)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广州市社科联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全文刊发,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门采纳的资政报告1篇。
(2)在CSSCI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 后期资助项目的结项成果形式可以为教材或学术专著,须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认定的二类及以上出版社出版。
(二)成果署名与标注
结项成果要求与招标项目选题紧密相关,署名应标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专/兼)职研究员”,或注明“本研究成果受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2022-2023年度课题资助”。论文和咨询报告标注的作者单位或资助项目不得超过2个/项,专著和教材标注的作者单位或资助项目不得超过1个/项。
四、研究周期与资助方式
(一)完成时间
本次招标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一年,课题负责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相应成果,到期即视为项目已终止。如到期时成果虽未发表(出版)但已被接受,应提供用稿单位的证明材料,且最终发表(出版)时间不迟于2024年6月30日。
(二)资助方式
1. 一般项目按照“前期备案、结项拨款、奖励优秀”的形式进行资助。基地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进行筛选并予备案(发给备案通知书),在已备案的申请人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后即下达立项(结项)通知书,同时拨付研究经费,并对优秀研究成果加拨奖励性研究经费。
(1)决策咨询报告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广州市社科联主办的内部刊物全文刊发,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门采纳,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决策咨询报告获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的,在上述基础上另增加奖励性研究经费1万元;获国家级领导人批示的成果另行议定奖励性研究经费。
(2)学术论文在CSSCI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学术论文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认定的二类A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在上述基础上另增加奖励性研究经费1万元。
2. 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40%的研究经费,成果完成后办理结项,拨付剩余60%的研究经费。
(1)专著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认定的二类出版社出版,资助研究经费8-10万元;专著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资助研究经费10-12万元。
(2)教材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认定的二类出版社出版,资助研究经费6-8万元;教材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资助研究经费8-10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投标者下载附件《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备案申请表》或《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立项申请表(后期资助项目)》,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填好的《申请表》(word版及含投标者签名的pdf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基地在对所收到的《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备案申请表》或《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立项申请表(后期资助项目)》进行筛选/评审,对同意备案或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发送“备案通知书”或“立项通知书”。
(三)项目一经备案/立项,课题负责人即视为基地兼职研究员,有义务参与基地组织的学术活动。
联系人: 李老师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办公楼4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8916
电子邮箱:704933232@qq.com 或 校内邮箱201320149@oamail.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 《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备案申请表》
2. 《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课题立项申请表(后期资助项目)》